曾听人发出这样的劝诫:不要和你的朋友或亲戚共事,因为到头来,因为利益之争,你不仅赚不到钱,反而连朋友和亲人也失去了。
也曾听单田芳老先生的评书《乱世枭雄》讲,张作霖未发迹前就很有凝聚力,很有威望,而这得益于他惯于散财的品性。有了钱物,张作霖从不独占,而是将其大部分予众人,因此,“张老疙瘩”不仅身边的“义士”和死党愈聚愈多,而且赚到了更多。
在利益面前,有的共事者解衣衣人,推食食人;有的共事者高谈“钱财如粪土,什么时候都可以赚到,人应该有更高的追求,统一责、权、利只是较低层次上的完善,停留在这个层次上,发展是受限制的,只有超越了利益之争,人的素质才能够得以提升,我们的事业才可以壮大”。
前些时间看《唐骏正传》,讲盛大的“老大”陈天桥最初面对新人时心高气盛,要求上“盛大之舟”的人都要有创造财富、藐视财富而非索取财富、追求财富的精神,但后来他也认识到其中的问题,于是改变态度,改变方法,并提出“若要让人们藐视财富,必须先赋予他们财富”。这是令人感动的认识,是良知。
一个人张开双臂将钱物紧紧抱满怀,腾不出手去挽朋友、亲戚的手臂,却一脸无奈地说:“不能与亲友合作啊,得不偿失。”这实在是一幅令人失笑的画面。
他不是无辜的,他是故意的;他不是被动失去的,他是主动放弃的。他是有取舍的。
所以,大胆地去与亲友合作吧。只是别忘了讲清楚利益分割,把责、权、利明确了,落实到协议上。
饭桌上,有同学谈起合作伙伴事,为纠正其看法,是为此文。